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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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目标
依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 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培育名 牌、构筑诚信、保障安全,让企业满意,政府放心,促进高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扶优扶强。鼓励引导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推 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争创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政府质量奖,培育扶持区域名牌产 品,促进名优产品及相关产业做大做强。
2、打假制劣。从源头抓质量,提高区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遏制劣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 经营,净化区域生产经营环境,打造产品质量诚信区域。
3、保障安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
4、服务企业。开展质监业务的咨询和培训,及时向企业通报质监信息。
二、 行为规范
政治坚定 、忠于国家 、勤政为民 、依法行政
务实创新 、清正廉洁 、团结协作 、品行端正
三、 行为禁令
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和违规处理罚没物品。
3、严禁参加有行政相对人支付费用的宴请、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收受工作对象的礼金和礼品。
4、严禁伪造证据、乱出质量证明。
5、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与企业签定各类“服务协议”、收取各类不合理 费用、充当假冒伪劣产品的保护伞。
6、严禁工作日中午和行政执法活动中饮酒。
7、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八、严禁参与赌博色情活动。
四、 重点岗位政务公开制度
1、依据 重点岗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局 《关于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为依据。
2、公开的内容
(1)、部门工作职责。
(2)、工作(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3)、国家有关生产许可证法律、法规、政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处 罚事项、处罚标准。
(4)、行政相对人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 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
(6)、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7)、投诉、举报渠道。
3、公开的形式
(1)、将应公开的项目放入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
(2)、建立政务公开栏;
(3)、印制《质量技术监督生产许可证办理指南》、《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手册》。
五、 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汇报制度
1、使用范围: 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使用此制度。
2、汇报时间: 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季度向纪检组汇报一次。
3、汇报内容:
(1)、本人遵守党政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党组决定、决议事 项的情况;
(2)、本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3)、本人执行国家局“八严禁”、省局“八条禁令”、市局《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情况;
(4)、本人履行职责、贯彻执行重点岗位源头治理十项制度规定情况;
(5)、其他需要汇报的情况。
4、汇报方式: 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汇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每季度的最后一月的25日前,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将汇报内容书面报市局监察室。
六、重点岗位廉政教育制度
1、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加大对干部法制和纪律以 及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力度,认真解决干部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教育目标 通过不断地教育和学习:一是促进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干部的职业道德观念有新的转变,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是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有新的增强,真正做到依法执政和廉洁从政;四是干部的政治方向辨别能力有新的提高,经得起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考验。
3、学习的主要内容
(1)、党纪条规教育。主要包括:
①
中央、国务院制订的纪律条规;
②
中纪委作出的廉洁自律规定;
③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廉政规定;
④
地方政府、纪委作出的纪律规定;
⑤
本局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法律法规教育。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与履行公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从政道德教育。如开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等;
(4)、形式教育。如领导干部关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的讲话和论述,中纪委公报、全球反腐动态、国内反腐形势等内容;
(5)、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先进典型教育、系统内外的、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的示范性教育等;
(6)、警示教育。如大要案的查处纪实,系统内外的典型腐败案例;
(7)、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题教育。
4、学习教育的实施
(1)、教育资料由监察室会同有关科室搜集、整理有关全局性的学习资料,提出指导性教育计划。
(2)、集中教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3)、建立教育出席签到和登记制度,教育内容有专人负责记录。
(4)、对重要学习内容,要求写出学习心得和总结文章。
(5)、教育学习情况列入岗位目标考核。
七、重点岗位双向廉洁制度
1、双向廉洁的内容
(1)、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义务:
①
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之责;
②
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的决议、 决定,贯彻执行各级有关行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负有领导和监督之责;
③
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④
对工作人员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2)、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
①
自觉服从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
②
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局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各级有关行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自觉接受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和监督;
③
自觉遵守党政纪律,决不做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事;
④
积极主动对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发现 违规违纪现象,及时向市局纪检组反映。
2、双向廉洁的主要形式 实行双向廉洁责任制,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要与工作人员签定《双向 廉洁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实行双向监督。
3、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公开作出廉政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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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区监管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