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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织机构代码
办公地点:柳泉路火炬大厦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下载
哪些组织机构应该办理代码证
A. 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工商企业单位及分支机构;
B.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分支机构;
C. 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核准成立的社会团体;
D. 各地驻济办事机构;
E. 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和训练机构;
F. 卫生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种医疗机构;
G. 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H.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I. 各行业工会组织;
J. 其他依法批准成立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的办证须知
1、新设立的组织机构代码申办程序及所需手续
(1)a)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社会团体: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d)党政机关:携带有关成立批文和复印件及介绍信;
e)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f)基层工会:携带基层工会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须携带执行标准的文本(可在我处查验)。
2、 组织机构代码的变更、到期换证
(1)a)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社会团体: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d)党政机关:携带有关成立批文和复印件及介绍信;
e)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f)基层工会:携带基层工会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携带全套原代码证书和原代码IC卡。
3、 组织机构代码的年检
(1)a)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社会团体: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d)党政机关:携带有关成立批文和复印件及介绍信;
e)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f)基层工会:携带基层工会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携带全套原代码证书和原代码IC卡。
4、 组织机构代码的注销
(1)携带工商局或相关部门的注销证明;
(2)交回全套原代码证书和原代码IC卡。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卡遗失或毁损补办
代码证书或IC卡遗失或毁损,必须携带单位证明及在媒体上登载的作废声明,到代码管理机构办理补办手续;所带材料等同“到期换证”规定的材料。
6、 已办代码证书,单办代码IC卡
(1)a)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b)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c)社会团体:携带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d)党政机关:携带有关成立批文和复印件及介绍信;
e)民办非企业单位:携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f)基层工会:携带基层工会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公章;
(5)原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填表说明

注意事项:
(1)填表人必须提交齐全相应的申办材料和填报完整的申请表方可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2)填表人必须对其提交申办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凡不按规定办理代码证(卡)申领、变更、注销、换发、补发、年检的,以及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冒用、非法买卖代码证书的,将依据《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填表说明
(1)申请机构的填表人应在认真阅读本说明之后,逐项填写本表;填写本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凡有方格的每格一字,填写时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公章必须盖清楚。
(2)新申报机构代码及IC卡的,在新办□内画“√”;代码证卡表面内容发生变化的应进行变更,在变更□内画“√”;证书到期需换证,在换发□内画“√”;证书或IC卡遗失(先挂失)需补办,在补办□内画“√”;机构名称、机构类型、注册地址无变更,符合年检要求的,在年检□内画“√”。
(3)所填机构信息是否愿意公开:在相应是□或否□内画“√”。
(4)申请证书副本数:填写需要的证书副本的实际数量。
(5)申请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成立日期、经营范围或职能范围、登记批准机构、注册号或批文号、注册资金、注册地址、通讯地址:按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机构编制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批文填写。注册地址与通讯地址不符,应同时填写通讯地址与邮编。
(6)职工人数:按申报代码时单位实际职工人数填写。
(7)企业执行标准: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须携带执行标准的文本(可在我处文献室查验)。
(8)主要产品:应由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按照《主要产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填写。
(9)上级单位、上级单位代码:二级单位填写上级单位名称及上级单位代码号码。
(10)货币种类:填写货币种类名称。
(11)外方投资国别或地区:填写外商投资方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12)开户行、银行帐号:除新申办机构外,均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填写。
(13)变更或换发前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属于机构变更或换发的,请相关机构补充填写。
(14)机构代码、机构类型、经济行业代码、货币种类代码、外方投资国别或地区代码、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由代码管理机关依据相关标准填写。
 
附件二:经济类型代码表
附件二:主要国家和地区及其货币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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